启用新式号牌!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
启用新式号牌!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
启用新式号牌!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
千万(qiānwàn)别忘了上牌这一步!
为加强我市电动(diàndòng)(diàndòng)自行车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fújiànshěng)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非机动车号牌(hàopái)制作(zhìzuò)规范》《福建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制作规范》《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guǎnlǐtiáolì)》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龙岩市各县(市、区)公安(gōngān)交警部门将根据辖区电动(diàndòng)自行车登记使用等(děng)实际情况(qíngkuàng),对新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陆续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为渐变绿色(号牌样式附后),统一安装在车辆后部,工本费保持13元不变。
二、原已登记(yǐdēngjì)悬挂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使用。如遇号牌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换领号牌的,统一(tǒngyī)更换(gēnghuàn)为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车号同步予以变更。
三、未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diàndòng)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在(zài)道路(dàolù)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ānquán)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rényuán)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zàirén),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时,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zhèngxiàng)骑坐。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zhīduì)
龙岩市电动自行车(zìxíngchē)新式号牌样式
号牌(hàopái)尺寸(chǐcùn):180mm(长)×120mm(宽)×3mm(厚),颜色为渐变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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